發布日期:2021-10-21
分享:
2018年7月3日,湖南省醴陵市環境保護局在執行飲用水水源常規檢測中發現,淥江三刀石飲用水水源斷面鉈濃度超標,超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特定項目鉈標準限值0.8倍。
2018年7月30日,經江西省環境保護廳及萍鄉市環境保護局排查確定,萍鄉萍鋼安源鋼鐵有限公司、萍鄉寶海鋅營養科技有限公司為萍水河及淥江部分河段鉈濃度超標的污染者。
2018年8月1日,湘贛兩省區啟動突發環境事件重大(II級)應急響應。經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對該污染事件所作的《湘贛兩省交界區域淥江鉈濃度超標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鑒定與影響后評估報告》認定,此次污染事件共計造成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1592.62萬元、淥江生態環境損害約888萬元。
此次事件還造成萍水河、淥江及部分河段特征污染物在水生生物中累積,生態環境具有持續潛在的風險。
根據查明的事實,在淥江鉈濃度超標事件發生之前,萍安鋼公司安源生產區將1926.06噸高爐瓦斯灰露天堆存在陽干貨場,堆放場地未采取滲漏、防流失等防治污染措施,且廠區雨污分流系統不完善,遇雨水天氣、生產區部分車輛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原料及廢渣溶水存在隨雨水地表徑流排入外環境的現象。
同樣的問題,萍鄉寶海公司也存在。該企業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水污染物開展自行監測,且這家公司鍋爐軟水池的返洗水未經處置,通過生活污水排口直接排入河流。
萍安鋼公司在生產中產生機頭灰塵、瓦斯灰等廢渣。而萍鄉寶海公司企業原料主要為瓦斯灰。兩家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含鉈廢水并外排,即存在歷史排鉈的情形。
因違法堆放瓦斯灰致江西、湖南跨省鉈污染,萍鄉萍鋼安源鋼鐵有限公司、萍鄉寶海鋅營養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費、生態環境損害費、評估費、本案調查和訴訟費用等合計1967余萬元。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在日前召開的生態環境法治研討會暨江蘇省法學會生態法學研究會2021年年會上作主旨發言時指出,“在環境資源執法司法上要講究各種價值的平衡,把握生態損害賠償精準化原則,堅持恢復性生態修復模式,科學運用環境資源裁判方式及執行方式,促進生態環境有效治理。”
污染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不僅要支付應急處置費用,還要為其行為造成水源地河流的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而“埋單”。此案的審理充分地體現了生態損害賠償應有之義。